老旧汽车报废政策: 2014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,使用10年以上(含10年)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,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(含12000千克)的重型载货车(含普通货车、厢式货车、仓栅式货车、封闭货车、罐式货车、平板货车、集装箱车、自卸货车、结构货车等车型,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)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。
报废车回收、 现在经济的快速发展,我们的日子越来越好,但是我们居住的环境是越来越差,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,相信大家都很清楚,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,汽车尾气的排放是很污染环境的,因为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,使得大量汽车进入新旧更替期,报废汽车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处理,将会带来严重的环境和安全问题。
车辆报废所需材料: 1)个人车主 1、车主复印件2份 2、机动车原件 3、机动车登记证原件(绿本) 4、车辆号牌两面 5、补贴经办人复印件2份(如有补贴) 6、车辆事故原件(如果是) 7、车辆火烧原件(如果是火烧车) 8、填写《授权委托书》、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》 9、填写《机动证申请表》(如果、或登记证遗失)